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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已失效)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公告2019年第1号

发布时间:2019-01-28 15:21 文章来源:拱北海关 【字体:小 中 大】

  为进一步提升拱北关区原产地证书签证业务办理效率,拱北海关决定对原产地企业备案、签证等产地证业务实施分片区集约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香洲海关、中山海关驻石岐办事处集约办理珠海、中山片区产地证业务

  (一)珠海片区原产地企业备案、签证等产地证业务由香洲海关承担,高栏海关、青茂海关、横琴海关、斗门海关不再承担相关产地证业务。

  (二)中山片区原产地企业备案、签证等产地证业务由中山海关驻石岐办事处承担。

  二、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

  (一)珠海片区。

  办理部门:香洲海关原产地证科

  办公地址: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东1144号

  联系电话:0756—3219015

  (二)中山片区。

  办理部门:中山海关驻石岐办事处原产地证科

  办公地址:中山市东区中山六路2号

  联系电话:0760—88887159

  本公告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拱北海关

  2019年1月28日

  文件下载: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公告2019年第1号.doc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公告2019年第1号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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